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上海监管局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49号)。
决定书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煜,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该行违规向其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责令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罚没合计1091460.03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
标签: 上海银行 违规 发放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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